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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显著控制人登记册(SCR)全指南:谁需要建?如何判定“显著控制人”?NR2、指定代表与罚则一文读懂
在香港,显著控制人登记册(SCR)不是“可选动作”,而是所有本地公司(上市公司除外)的法定必做项。公司必须主动识别并记录背后真正“说了算”的人:直接或间接持股/表决权超过25%、可委任多数董事,或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或控制者。一旦有迹象,公司需在7日内发出通知索取资料,对方须在1个月内回应;登记册必须存放于香港,若不在注册办事处,还要在15日内递交NR2申报存放地点,并且必须委任可与执法部门对接的指定代表。未设、未更新或拒绝查阅均属刑事违法,最高可处25,000港元罚款并每日加罚700港元,虚假陈…